建筑之城's Archiver

Hades 发表于 2010-7-27 15:27

楼梯的问题

在建筑设计上,楼梯是各种规范关注的重点之一,也是竣工验收时的重点验收部位之一。我过去总以为自己很明白,因为我很好学、很负责任啊。但今天一想不行,有一阵子不看图纸、规范了(这阵子在看《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》),俗话说“三天不学习,赶不上刘少奇”,我需要把新的规范看一遍。这一看不要紧,一下子就把自己看糊涂了。我不想当糊涂人,就沉下心来先弄明白一个楼梯井问题再说。
这就是我的学习态度和方法——一定要真懂,不但要知其然,还要知其所以然,还还要把能找到的资料尽量都找到,放在一起比较、鉴别、思考,然后变成自己的知识、得出自己的结论。
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GB50352—2005
第6.7.9条:
“托儿所、幼儿园、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,梯井净宽大于0.20m时,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,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,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,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.11m。”
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9—87
第3.6.5条:
“二、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.11m。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.20m时,必须采取安全措施。”
《住宅设计规范》GB50096—1999(2003年版)
第4.1.3条:
“……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.11m。”
第4.1.5条:
“楼梯井净宽大于0.11m时,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。”
《宿舍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6—2005
第4.5.5条:
“小学宿舍……楼梯扶手应采用竖向栏杆,且杆件间净宽不应大于0.11m。楼梯井净宽不应大于0.20m。”

一、现在可以统一一件事:不管什么楼梯(多层),楼梯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,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.11m。为什么这样规定呢?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给出的解释是“以防头部带身体穿过而坠落”和“0.11m(少儿头宽度)”;《住宅设计规范》给出的解释是“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,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.11m,才能防止儿童钻出。”
这里要记住:若栏杆净空超过0.11m,儿童就连身子带头部都能穿过。
二、除了《住宅设计规范》规定楼梯井净宽底线为0.11m外,其他规范都规定为0.20m。
《住宅设计规范》给出的解释是“楼梯井宽度过大,儿童易在楼梯扶手上做滑梯游戏,容易产生坠落事故,因此规定楼梯井宽度大于0.11m,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。”
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给出的解释是“……其梯井净宽大于0.20m(少儿胸背厚度),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措施,防止其跌落楼梯井底。”
三、推论
1.将儿童胸背厚度定为0.20m是不准确的,应该为0.11m以下,不然,他们何以穿过0.11m以上的垂直杆件空间?不信就去实地考察呀,到幼儿园、小学去量啊,怎么编制国家规范的人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到,非要闭门造车吗?
2.儿童在楼梯扶手上攀滑确实是造成从楼梯井跌落的最主要原因,但别的因素也不是不存在,所以不能只防攀滑,还要增加别的安全措施,以防坠落。
3.希望规范能统一起来,统一规定楼梯井净宽大于0.11m时,要采取防攀滑和防坠落措施。
4.老的规范要及时更新,比如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9—87还是87年的版本,难道住建部根本不关心幼儿的生命安全吗?

本文作者:宇文耐尔
[url]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3c9b26d90100k7zx.html[/url]

Hades 发表于 2010-7-27 15:29

作者这篇文章我认为对细节很关注,作者对楼梯问题做了很明了的阐述,请看:
图解危及儿童的楼梯与围栏
[url]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3c9b26d90100k81z.html[/url]

页: [1]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7.2  © 2001-2009 Comsenz Inc.